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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18章 老熊的筹码 李怀德的选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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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318章 老熊的筹码 李怀德的选择 (第2/2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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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狗熊还想还手,胳膊都给敠断了,那个人高马大的白科长,其实也是个绣花枕头,都被怀瑾对象打到钻桌底了。”

    “呸,谁知道是不是趁着男人没在家,招蜂引蝶没谈妥。”

    “哎贾大妈,你这话我就不喜欢听了,就怀瑾对象那模样、就怀瑾小两口那恩爱,怎么可能招蜂引蝶。”

    “就是,那可是处长,不逼急了怎么可能动手,不过傻柱你亲眼看到了吗,茜茜真的这么厉害?”

    “那可不,你们是没看到熊处长被打的那惨模样。”

    “你说不是勾引就不是勾引了,那她怎么没回来?”

    贾张氏看见大家没有一起针对她,感觉又行了,又咋呼起来。

    “这么大的事情,毕竟是把处长给打了,而且胳膊都敠断了,厂里总要调查一下吧。”

    “就是,贾大妈你什么都不懂就别跟着瞎掺和了。”

    说话间许大茂也回来了,手里面还拎着打包的饭菜,批评了贾张氏一句,又对着丁大军说道:

    “大军,我给怀瑾对象送点吃的、送点铺盖过去,你带你媳妇和我们一起去,看看有什么不方便的。”

    “好的大茂,你等我一下。”

    “呸,你们这是趁着兄弟不在家,给人家媳妇献殷勤啊。”

    贾张氏嘴里面就没有好话,这让许大茂不爽了,边上的丁大妈更是直接站了出来:

    “张小花,你这张嘴给你贾家积点德,没看我家儿媳妇也去了。”

    “就是,贾大妈你说别人也就算了,怀瑾对象可没的说。”

    就连傻柱看着都不爽,可见这年月美貌也是正义啊。

    加上茜茜平时不掺和不搅和,还有大气的行事风格,深得这帮宅男的拥护。

    贾张氏还想说什么,看着又要群起而攻之了,连忙住嘴,就连易中海都只是在边上看热闹,没有凑过来。

    刘逸菲被关在了保卫处,许大茂和丁大军两人一起来看她,还送东西来了。

    好在这边有周怀瑾的面子、周怀瑾父亲的面子,再加上保卫处处长的关照,因此才将她安排在一间办公室里面休息。

    (以下是相关资料,不属于正文,可以跳过。)

    豆包查询的资料,历史文比较难写,近现代同样如此,如有些许不符合当时的场景,不影响主题的情况下还请见谅。

    重要史实:“流氓罪” 这个正式刑法罪名,是 1979 年刑法才设立的,1962 年没有成文刑法典,没有法定 “流氓罪” 法条。

    当时对耍流氓、调戏妇女、聚众滋事、作风败坏这类行为,靠政策、司法解释。

    1957《治安管理处罚条例》、劳动教养、刑事审判(比照类推)处理,地域差异很大,北京、广州、各地基层掌握尺度不完全统一。

    一、情节轻微(治安处理,不判刑)

    适用 1957 治安管理处罚条例,多为:公共场所言语调戏、耍流氓小动作、一般男女作风问题、轻微起哄滋事,尚不构成严重后果。

    警告:单位内部批评、大会检讨、写保证书,工厂、生产队、机关内部处理,不留刑事案底。

    行政拘留:1‑10 天拘留,少量罚款(最高 20 元),释放回原单位 / 生产队,记入档案,影响招工、提干、参军。

    很多男女作风问题,优先走单位行政处分:记过、降工资、开除、下放农村,不送公安。

    二、中等情节(劳动教养,最常见)

    没有达到判刑标准,但屡教不改、多次调戏妇女、乱搞男女关系、小团伙游荡滋事、社会影响坏,送劳动教养,不需要法院判决,公安 + 审批即可决定。

    劳教期限:1‑3 年,集中在劳教农场、工厂强制劳动;表现不好可延长。

    60 年代初,很多 “生活作风、流氓习气”,不走法院,直接劳教,这是 60 年代处理这类人的主流手段。

    三、情节严重,进入刑事判刑(法院判决,类推政策)

    没有 “流氓罪” 条文,通常按强奸、猥亵、侮辱妇女、聚众斗殴、扰乱公共秩序、流氓团伙、奸淫多人等名义定罪量刑,参考建国初期刑事政策,1962‑1963 社会治理收紧,尺度偏严:

    单次暴力猥亵、当众侮辱妇女,造成被害人精神刺激:一般3‑5 年有期徒刑。

    多次猥亵妇女、玩弄多名女性、小流氓团伙滋事:5‑10 年。

    团伙为首分子、伴随暴力、造成被害人自杀重伤、民愤极大:10‑15 年,极少数无期;1962 普通流氓行为不会直接死刑,死刑只留给强奸杀人、伤人致死等恶性案件。

    四、行为区分(1962 实务)

    双方自愿通奸、谈恋爱多角关系:一般不判刑,大多单位处分、批判、劳教,极少坐牢。

    强制猥亵、当众侮辱妇女、团伙拦路调戏:最容易刑事立案。

    无业游民、街头流氓团伙成员,比在职职工判得重;公职人员、工人,优先内部处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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