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

第104章 我踏马创死你

首页
关灯
护眼
字:
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进书架
    第104章 我踏马创死你 (第2/2页)

柳这会不该笑的,但噗嗤一下没绷住。

    「别啊,你留下,我封你做大将军。」

    "5

    」

    陆钊有点恼羞成怒,他也意识到,刚才自己这话在别人眼中的逆天程度,不亚於「我是秦始皇」。

    可是,他真有机会啊。

    如果宋清风真是万象洲土皇帝,庇护了普度药业的各种违法研究,他这次绝对要遭起。

    玲珑卫不负责打击犯罪,但凌栋勋说过,谁沾上那件事,夷三族。

    萝卜集团这种规模的犯罪集团能够存续,绝对不可能没有保护伞,只要宋清风不是两袖清风,他绝对是沾上了的,只看沾了多少。

    如果有证据,陆钊这个一线情报人员就能触发技能阎王点名。

    只要捅上去,一个洲督又如何?老子是奉大将军令办事,效力仅次於圣旨。

    陆钊被怼了,却又不能坦言相告。

    就算抛开所有高尚、忠诚、正义的情怀不谈,只说利害,他主动泄露身份,一旦导致风声走漏,行动失败,他自己就先要被阎王点名了。

    他发现自己和这个女人陷入了一种奇怪的锁死状态。

    他们这时已经有了一定互信,都没有真把对方当仇人,又因为绝对不能泄漏秘密,而无法毫无保留的信任对方。

    所以最後,他只能怒道:「我爸是隋朝雨!」

    「隋朝雨还不是给人做狗了!」

    【龙骨超载装载进度+20%。】

    卧槽,至於这麽气吗?

    陆钊看了一眼红柳,但是自己快憋屈死了。

    我他妈传点宋清风的黑料回去,效力堪比直达天听的秘奏。

    假爹隋朝雨是为了公务委身於黑暗,不是给人做狗!

    他以前看电视剧,看到正义的主角被冤枉成反派,气得要死。

    现在自己体验了一回才发现,那是真得很气。

    「等等。」

    陆钊突然想到了什麽,「你不会是隋朝雨的粉丝吧?

    「啥是粉丝?」红柳问道。

    「就,就是崇拜者。」

    「你才是!」

    【龙骨超载装载进度+5%。】

    说中了!

    陆钊也可以理解。

    根据资料,隋朝雨当游侠的时候,虽然不至於像个劫富济贫的平民救星,起码也是不畏权贵路见不平的好汉。

    普通人对这个名字,大多都带有几分好感,只有南宫青叶这种朝廷鹰犬才会将其视为不稳定因素。

    後来他加入萝卜集团,是玲珑卫策划了一场袭击,让罗天冲身陷险境,然後隋朝雨出手解围。

    现在有大买卖要谈,罗天冲本来就需要顶级打手,所以马上伸出了试探性的橄榄枝。

    之後就是「相谈甚欢」「相见恨晚」「情同手足」「义结金兰」,真假几分暂且不论。

    总之,在外人眼里,隋朝雨还真就是放浪不羁的大侠,加上他实力强,沧桑的外表像一头桀骜孤狼,收获了不少粉丝。

    还好他之前经营的形象,本就是随心所欲,想干嘛就干嘛,所以转投公司门下也没有显得太可疑。

    只不过有人粉转黑,说他给人做狗,但也有粉丝不改变立场,说他一生行事,无需向他人解释。

    然後两边就开始互扣帽子,大战不停。

    看来,眼前这位红柳小姐,就是转黑的那一拨。

    陆钊计上心来:「你们这种人,以前崇拜他,现在不问青红皂白就回踩,纯墙头草。」

    【龙骨超载装载进度+5%。】

    「什麽叫不问青红皂白!他投靠了罗天冲是不是给人做狗?谁不知道他弟弟卜天衍是万象郡城的黑道头目?」

    陆钊:「你当初难道没说过朝为彩云暮为雨,无形无迹自难寻」?」

    这是隋朝雨粉丝团的口号,是说他人像云雨一样无拘无束,想做什麽就做什麽,哪怕投入萝卜集团。

    然而....

    【龙骨超载装载进度+7%。】

    红柳被提及自认为的黑历史,又羞又气,话都不会说了。

    「放屁!」

    只好无能狂怒。

    陆钊嘴一歪,给出最後的暴击:「呵,朝云暮雨,明明是朝三暮四,叛徒。」

    【龙骨超载装载进度+10%。】

    【龙骨超载已装载。】

    红柳已经破防了。

    「我踏马创死你!!」

    她猛踩油门,车往路边的巨大裸岩冲去。

    >
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存书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