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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50章 绍圣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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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750章 绍圣述 (第2/2页)

度,对旧法采取择善而从的务实态度。元符元年(1098年)八月,首相章惇领衔修订朝廷典制,修成《新修海行敕令格式》,其中诸多条例为元丰旧法所无,却是取自元祐旧法、择优修立。

    此举甚至让哲宗主动发问群臣:“元祐之政,亦有可取之处乎?”君臣合议之后,最终确立取元祐法令之合理者留存沿用、去其偏执弊政的改制原则。这充分证明,以章惇为首的绍圣新党,摒弃了元祐旧党非黑即白、全盘排斥异政的极端思维,施政更为理性务实。

    与此同时,绍圣朝堂政风相对清明,一改元祐党争内耗、任人唯亲的乱象。哲宗亲政七年,章惇独任首相、总揽朝政,手握铨选大权,却公私分明、刚正不阿,绝不以官爵私授亲族子弟。章惇四子接连科考中举、学有所成,满朝皆知其子弟有才,却仅有幼子章援被授予从八品校书郎的微末官职,其余诸子全部依照常规吏部铨选,外派州县基层任职,终身无高官显爵、无中枢要职。权臣不徇私、朝堂无滥赏,成为绍圣前期政治清明的绝佳佐证。

    但绍圣新政虽有制度改良、政风清明的亮点,对旧党的清算打击却远超元祐旧党,酷烈程度有过之而无不及,新旧党争彻底走向极致恶化。

    朝堂清算浪潮席卷朝野,元祐旧党核心重臣无一幸免:吕大防、刘挚、苏辙、梁焘等宰执重臣,尽数被贬至岭南广东瘴疠之地,终身不得北还、老死贬所;此前已被贬地方的范纯仁,因心存仁厚、屡次上疏为旧党同僚论救求情,触怒哲宗与新党,最终也被追责远贬湖南永州。

    不止在世朝臣,已故的元祐领袖也遭追惩:主导元祐更化、全盘废法的司马光、吕公著,被朝廷下诏追夺谥号、捣毁功德碑、撤销一切身后荣宠,彻底清算其数十年政治影响。除此之外,韩维、苏轼、程颐等数十位元祐文臣、儒臣、谏臣,接连被追责贬官、放逐远地,旧党势力被连根拔起。

    元符元年(1098年)六月,党争清算再度升级。新党朝臣蹇序辰、安惇为彻底肃清旧党残余、扩大打击范围,上疏请求设立“看详诉理文字所”(诉理所),专门复查元祐初年所有平反诉理案件,重新界定罪案、追责旧党相关人员。

    此议一出,首相章惇深知此举株连过广、祸及士林,心存顾虑、迟疑不决。而同属新党的蔡卞为彻底扫清旧党、巩固新政根基,当即当众以“心怀二心、迟疑误国”之言逼迫章惇表态。迫于朝堂压力,章惇默然屈服,当日便下诏正式设置诉理所。

    自此,北宋最大规模的士林党狱成型,一朝之间,士大夫获罪者八百三十家,朝野清流、文臣名士惨遭大规模株连贬废,无数世家士子、朝堂贤臣终身沉沦。这场极致的政治清算,虽一时肃清了政敌、稳固了新政,却逞快一时、贻害无穷,彻底摧毁了北宋的士林根基与朝堂正气。

    《宋史·哲宗纪》对此精准评述:“党籍祸兴,君子尽斥,而宋政益敝”,精准点破绍圣党争的致命危害。

    纵观哲宗亲政全程,新旧党争陷入恶性循环、往复倾轧的死局:元祐旧党掌权,则全盘废新法、清算新党;绍圣新党掌权,则尽逐旧党、株连士林。朝堂核心精力不再聚焦于治国理政、富民强兵,而是无休止的派系清算、政敌打压,新旧党争的百年痼疾不仅未能根除,反而愈演愈烈、积重难返。

    在经济改制层面,绍圣“绍述”同样存在巨大局限。新政名义上以全面恢复熙丰新法、继承神宗富国理念为号召,实则仅机械复原元丰年间的财税、差役条例,彻底阉割了熙宁新法鼓励生产、抑制兼并、普惠民生、盘活社会经济的核心进步内核。相较于元丰一朝锐意革新、调节贫富、制约豪强兼并的举措,绍圣新法大幅倒退,原本的社会改革属性彻底丧失,仅留存敛财固权的表层制度,变法的进步意义荡然无存。

    但不可否认的是,哲宗亲政、绍圣新政,仍为暮气沉沉的北宋带来了难得的起色与生机。经济层面,朝廷全面恢复保甲法、免役法、青苗法等核心新法,改良执行弊端、减轻底层农民赋税劳役负担,充盈国库、盘活民生经济,颓败的国势得以逐步回升。

    军事层面,绍圣一朝彻底扭转元祐时期妥协退让、弃地求和的软弱边防政策,对西北西夏重拾强硬主战国策。宋军一方面在西北沿边多路,修筑绵延千里的边防堡垒、壕堑、城寨,构建起长达千余里的坚固防御工事体系,牢牢锁死西夏入寇要道;另一方面主动整军备战、重启边战,多次击溃西夏大军的进犯侵扰,收复边地、震慑敌国,重塑了北宋西北边防的军事威势,一改元祐以来边防废弛、屡遭欺凌的被动局面。

    总体而言,宋哲宗亲政的绍圣时期,是北宋中后期新旧国策极致拉扯、功过交织最为鲜明的阶段:新政富国强兵、扭转颓势,却因极端党争掏空朝堂根基;革新摒弃复古弊端、务实改制,却最终陷入派系倾轧的恶性循环,为北宋末年的党争大乱、国运衰败埋下了深重隐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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