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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7章 《芳华绝代》(加更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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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147章 《芳华绝代》(加更1) (第1/2页)

    酒杯敲击的声音传出,原本还在各自交谈的刘德华、郭富城等人,都停了下来,将目光投向了梅艳芳。

    「好了好了,人差不多都到齐了,正好,我给大家正式介绍一下。」

    梅艳芳拉起郑辉,让他站到自己身边,脸上带着几分促狭的笑。

    「这位靓仔,我想在座的各位都不陌生。过去一年,我们可没少被他「欺负」啊。」

    她的话引来一阵善意的笑声。

    「不过呢,虽然大家都认识这位新晋天王,我还是想再多说两句。」

    梅艳芳的目光扫过全场,声音变得认真起来:「郑辉,阿辉。他也是Leslie的小兄弟o

    这次来珠海,Leslie知道他要和我一起参加晚会,还特意打电话给我,嘱咐我要好好关照他。」

    她说到这里,话锋一转,半开玩笑地看着郑辉:「不过啊,我看Leslie是多心了。

    澳门回归,他这个澳门本地人,现在才是地主。要关照,也该是他多关照我这个香港来的客人才是。」

    这番话说得滴水不漏,既点明了郑辉和张国荣的亲近关系,又用一个玩笑巧妙地抬高了郑辉的地位,让他从一个需要被关照的後辈,变成了平起平坐的地主。

    在场的都是人精,哪里听不出梅艳芳话语里那毫的提携之意。

    众人知道,梅艳芳这是真的欣赏这个年轻人,把他当成自己人,才会在这个圈子里的聚会上,为他站台。

    还没等众人从这层关系中回过神来,梅艳芳又抛出了一个更重磅的消息。

    「说起Leslie,」梅艳芳的眼神里流露出笑意:「他最近可是开心得不得了,因为他终於得到了一首自己最想要的歌,叫《我》。」

    她清了清嗓子,迎着众人的目光,轻轻哼唱起来。

    「我就是我,是颜色不一样的烟火——」

    「天空海阔,要做最坚强的泡沫——」

    仅仅是这几句清唱,瞬间击中了在场所有人的心。

    在座的,哪一个不是在华语乐坛的实力派?他们听过的金曲、制作过的唱片,数不胜数。

    一首歌的好坏,一个旋律的高下,他们几乎在入耳的第一个瞬间就能做出判断。

    而梅艳芳唱出的这段旋律,大气、孤傲,歌词更是直白到近平宣言,却又美得像一首诗。

    更重要的是,这首歌的气质,简直就是为张国荣量身定做的!

    那种雌雄莫辨、离经叛道、於繁华中独自坚守的姿态,除了他,放眼整个华语乐坛,还有谁能撑得起?

    郭富城脸上的笑容收敛了,眼神里满是惊艳。李玟和张信哲更是面面相觑,都从对方的眼中看到了震撼。

    这绝对是一首能流传後世的经典!

    然而,还没等他们从这首歌本身的震撼中反应过来,梅艳芳接下来的话,更是把所有人都炸得外焦里嫩。

    「这首歌的词,」梅艳芳的目光最终落在了郑辉身上:「Leslie亲口跟我说,是阿辉和他第一次见面,在饭桌上,花了十几分钟就写好的。」

    十几分钟?

    饭桌上?

    写出了《我》?!

    如果这话是从别人口中说出,他们只会当成一个笑话,甚至会嗤之以鼻,觉得是天方夜谭式的吹牛。

    可说这话的人,是梅艳芳!

    而这件事的主角,是张国荣!

    这两个人在香港娱乐圈的地位,根本不屑於用这种谎言来抬高一个人。

    所以,这只能是真的!

    一瞬间,套房里所有人的目光,都聚焦在了郑辉身上。那眼神里,不再是刚才看待一个後起之秀的眼神,而是夹杂了震惊、难以置信。

    四天写出一张神专《半生》,他们只是从媒体报导和销量上感知到郑辉的恐怖。

    但现在,一个被张国荣和梅艳芳共同认证的「十几分钟写出传世之作」的例子摆在眼前,这种冲击力是无与伦比的。

    这已经不是才华两个字可以形容的了。

    这是妖孽!

    看着众人震惊的表情,梅艳芳要的就是这个效果。

    她就是要用最震撼的方式,让这个圈子里的人,都明白郑辉的价值。

    她趁热打铁,转过身,用一种半开玩笑、半是认真的语气,对着郑辉说道:「阿辉,你这可就有点偏心了啊。你第一次见Leslie,十几分钟就送了他这麽一首好歌。」

    她伸出手指,指了指自己,又指了指郑辉:「我们今天,都是第二次见面了。你总不能厚此薄彼吧?」

    「我可不能输给Leslie,他最近因为这首歌,可没少在我面前嘚得嘁(得意)。

    你今天,也必须给我写一首!要一首贴合我,而且绝对不能输给他的歌!」

    这话一出,整个套房的气氛被点燃了。

    「哇哦!」郭富城第一个吹了声口哨,唯恐天下不乱地起哄道:「梅姐发话了!阿辉,这可是世纪难题啊!」

    李玟也跟着笑道:「是啊,一首要媲美《我》,还要适合梅姐的歌,这可怎麽写啊?

    」

    所有人都看着郑辉,想看他如何应对这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。

    这已经不是单纯的邀歌了,这简直就是一场公开大考!

    考题是梅艳芳,命题人是张国荣,而监考老师,是在座的每一位天王天后。

    郑辉没有犹豫,迎着所有人的目光,对着梅艳芳微微一笑,那笑容里带着成竹在胸的从容。

    「梅姐您既然开口了,那我肯定要试试。」

    他的话音刚落,梅艳芳的助理就立刻会意,准备去拿纸笔。

    「等等。」郑辉却摆了摆手:「光用纸笔写,太空了。」

    他看向梅艳芳,提出了一个让所有人都有些意外的要求:「梅姐,我最近在内地拍一个关於爵士鼓的戏,所以对鼓点的节奏特别敏感。

    很多旋律和情绪,都是从鼓点里找出来的。

    能不能麻烦您的助理去问问酒店,这里有没有爵士鼓?要是有的话,我觉得等下我写出来的用鼓敲出来,会更合适。」

    这个要求合情合理,又带着几分音乐人特有的怪癖,反而让这个邀约显得更加真实。

    「爵士鼓?」梅艳芳愣了一下,随即笑了:「你这个要求倒是特别。行!别说爵士鼓,你要架钢琴,我也给你弄来!」

    她立刻对助理吩咐道:「去,问问酒店经理,不管用什麽办法,都要给阿辉找一套鼓来。」

    助理领命,匆匆离去。

    郑辉走到套房的吧台前,拿起酒店提供给客人记录消费的便签纸和一支原子笔,重新回到了沙发上。

    他没有立刻下笔,而是靠在沙发上,闭上了眼睛,手指在膝盖上轻轻敲击着,似乎在脑海中构思着什麽。

    梅艳芳。

    关键词:百变、女王、孤傲、华丽、寂寞、江湖儿女、芳华绝代——

    无数的标签闪过,最终,一首歌的旋律和歌词,清晰地浮现在他的脑海中。

    就是它了。

    郑辉睁开眼,眼中精光一闪。他低下头,手中的笔开始在便签纸上飞快地移动。

    他没有直接写出完整的歌词和曲谱,而是像一个真正的创作者一样,先是在纸上画出了一段段旋律的走向,又写下了几个关键词,然後开始尝试填充。

    他写下一句,又迅速划掉,眉头紧锁,似乎在斟酌用词。

    他哼唱出一个模糊的调子,又摇了摇头,在便签纸上做出修改。

    他一连写了好几张便签纸,每一张都涂涂改改,显得凌乱不堪,最後才在一张新的纸上,誉抄下最终的版本。

    这整个过程,持续了将近二十分钟。

    在场的众人谁也没有出声打扰,都静静地看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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